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版
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(1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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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力类型 |
权力名称 |
权力依据 |
责任事项 |
责任事项 依据 |
承办机构 |
追责对象范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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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其他类 |
退役军人、人民警察等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的审查 |
1.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》退役军人事务部第1号令)、 2.《贵州省实施<伤残抚恤管理办法>细则》(黔退役军人发〔2020〕5号) |
1.受理责任: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;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;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(不予受理应告知理由),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。 3.送达责任:在规定期限内逐级向申请人送达相关伤残证件;公开有关信息。 |
1.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(国务院、中央军委令第602号) 2.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》退役军人事务部第1号令) 3.《贵州省实施<伤残抚恤管理办法>细则》(黔退役军人发〔2020〕5号) |
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|
单位法定代表人、分管领导、科室负责人、具体经办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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