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“退役军人创业e贷”相关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退役军人事务局,新蒲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: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印发<贵州省“退役军人创业e贷”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黔退役军人发〔2021〕2号)精神,帮助有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顺利申请贷款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业务办理区域说明
红花岗区、汇川区、新蒲新区的贷款申请,统一由农业银行湘山支行(地点:红花岗区海尔大道543号东方星城一楼)受理,红花岗区、汇川区、新蒲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推送申请名单时,直接与农业银行湘山支行联系(联系人:黄洪;联系电话:28429176,18076219169);其余县(市、区)均向同级农行支行推送申请名单。
办理流程
为更好的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服务,规范业务办理流程,请各地做好宣传和推荐,积极配合农业银行的相关工作。
(一)贷款申请。有创业资金需求的退役军人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贷款申请,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退役军人身份(自主择业军转干部、复员干部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)及创业项目真实性进行初审后,向相应农业银行批量推荐客户名单。
(二)资料准备。为提高工作效率,各地要告知申请贷款的退役军人提前准备以下资料,在银行业务人员上门调查或根据银行通知一次性提交。
1.身份证明原件(身份证,户口本,婚姻证明);
2.征信授权书;
3.经营状况材料(营业执照等);
4.收入证明(经营流水);
5.资产证明;
6.银行需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在提供资料时,具体需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。
(三)审批办贷。各县(市、区)农业银行按信息建档流程,根据退役军人申请名单,组建工作小组,采用移动C3、PAD等工具开展入户调查。结合贷款人家庭资产收入、贷款意愿、信用记录、创业行业等情况,逐户核定贷款额度,实现放款支持。
(四)贷款发放。完成信息建档并产生白名单后,银行将在7个工作日内放贷,贷款申请人可通过农行网点柜面、自助机具、掌上银行等渠道自助用信、随借随还。
(五)贷款归还。获贷退役军人的经营收入资金须通过农业银行借记卡、掌上银行、聚合码等方式结算,并承担还款责任。
三、工作要求
一是强化宣传。各地要通过政府网站、公众号、报纸、宣传单等多种形式,做好宣传。
二是协同配合。各地要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信息,与农业银行各支行共享,建立联络、会商、通报等联动机制,对其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,动员社会各方力量,给予力所能及帮助;同时,积极配合和支持农业银行相关工作的开展。
三是建立台账。各地要密切与银行沟通,跟踪申请人贷款情况,并在推荐表的基础上,补充“贷款金额”栏,对应完善数据,建立好台账。
2021年2月10日
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印发
共印3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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